TA的每日心情 | 开心 2016-5-11 09: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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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”三字经大讨论活动公告
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巩固文明县城创建成果,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,由县文明办牵头,各级各单位参与,《新绩溪》、绩溪论坛协助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“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”三字经大讨论活动。
活动时间为9月15日至10月14日。活动内容是对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三字经进行讨论,讨论方式为网上讨论、发表讨论文章和交流座谈。讨论内容要根据实际,准确表述城乡居民应倡导的文明行为和应革除的陋习,切中要害,言简意赅,通俗易懂,朗朗上口。可重新归纳,也可就提供的讨论稿进行局部文字修改(《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》三字经讨论稿附后)。
县文明办在大讨论结束后组织一次幸运抽奖活动,抽出幸运参与者一等奖一名,给予90元电信话费充值卡奖励;二等奖三名,每人给予60元电信话费充值卡奖励;三等奖四名,每人给予30元电信话费充值卡奖励。
城乡居民来信来稿寄县文明办。(地点:县行政办公中心A415,电话:8156060)
绩溪县文明办
2014年9月12日
绩溪县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三字经
(讨论稿)
爱绩溪,共相伴;文明城,齐点赞。
结友善,当自强;爱国志,代代传。
敬业守,诚信倡;护善良,正义彰。
尊老人,爱幼小;睦邻里,胸襟宽。
亲良朋,敬师长;一方难,多方帮。
屋前后,勤打扫;环境美,阖家欢。
俭养德,记心上;勿浪费,盘中餐。
远迷信,崇科学;黄赌毒,全扫光。
要驾车,酒不端;遵交规,保平安。
整市容,守规章;语言美,礼仪彰。
外出游,自律强;公益心,要发扬。
讲道德,学模范;做好人,众夸赞。
启青年,事业创;律己严,待人宽。
上网络,倡美善;行为端,文明传。
谱和谐,助发展;文明风,全城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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